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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集团公司防汛防灾应急响应领导机构的通知

集团动态 837

各单位:

依据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等3部应急预案的通知》及《关于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。为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,切实保障集团公司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,减轻台风汛情造成的损失。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,设立集团公司2020年防汛防灾应急响应领导机构,各单位需立即成立本单位的防汛领导小组。

一、集团公司防汛防灾应急响应领导机构

组  长:陈页锋

副组长:陈日奎

成  员:姜扬、才东军、肖作友、王立志、

李乃东、邓国强

各单位在防汛过程中,应服从领导小组调遣,紧密配合领导小组指挥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㈠切实落实片区责任。各单位主管领导要提高警惕,认真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,如有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防汛领导小组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,已放假的在汛情期间要上岗到位。

㈡切实加强重点巡查。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,尤其是及时处置低洼区域积水等问题,要落实应急排涝措施,最大程度减少内涝造成的损失。

㈢切实加强信息工作。防汛抗涝期间,领导小组所有成员手机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畅通。密切关注汛情,及时发布预警、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。及时准确的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防汛信息。

㈣切实加强处理能力。遇有突发汛情,要做出快速反应,快速组织人员,调配资源赶赴一线。

附:东宁市商务局《关于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黑龙江华宇工贸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.8.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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